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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曹庆新作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辅导讲座

5月23日下午13:30,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于通明楼426室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专题学习宪法。学院党总支成员、各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全体教师参加了学习会。专题讲座由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李万发主持,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曹庆新主讲。

首先,李万发书记传达了中共沈阳化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要求全体教师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中发〔2018〕10号)精神,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抓好学生的学习教育工作。

之后,曹庆新院长作了题为《弘扬宪法精神 普及宪法知识》的专题辅导报告。报告从学习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强化宪法实施的任务要求等多个方面,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论述,深入阐述了宪法发展的历史进程、实施宪法的前提是坚持党的领导、当代中国宪法实施面临的机遇等内容。专题辅导使教师们更加充分认识到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了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了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保证宪法在推进各项事业中正确有效实施,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当前法治辽宁建设的紧迫任务,在全校学生范围内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

李万发书记主持专题讲座

曹庆新院长作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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